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按照上述规定,信用社可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信用社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