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在建工程发生毁损或报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毁损或者报废的净损失,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使用以后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