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标准 第六条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标准 第六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范围包括:示范园内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相关的水电路、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物流、仓储保鲜、检验检测、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建设,不得安排已列入其他规划、已纳入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已安排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