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章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