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汇总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的项目投资计划,并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