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服务对象 第十五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服务对象 第十五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社会养老服务对象应当遵守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