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薄改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教育部负责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规划编制,指导和推动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实施工作,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会同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