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按照《种子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