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申请检验机构考核的,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书; 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种子检验员资格证明; 检验项目范围说明; 质量手册; 检验报告2份。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