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相关表格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以及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统一进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