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是指主机和配套系统相互匹配并固定安装在加工厂房内,实现种子精选、包衣、计量和包装基本功能的加工系统。主机主要包括风筛清选机(风选部分应具有前后吸风道,双沉降室;筛选部分应具有3层以上筛片)、比重式清选机和电脑计量包装设备;配套系统主要包括输送系统、储存系统、除尘系统、除杂系统和电控系统。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