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按批次保存所生产经营的种子样品,样品至少保存该类作物两个生产周期。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