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统一管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