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第四条 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第六条 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