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下列农产品应当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 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 水果; 茶鲜叶; 畜禽; 禽蛋; 养殖水产品; 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