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 第二章 野生植物保护 第十二条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野生植物保护 第十二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开展野生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