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管理 第二十八条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重点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属与收益分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