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二章 起草 第七条 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起草 第七条 各司局可以单独或者联合起草规范性文件。联合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应当确定一个牵头司局。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