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十一)

(二十一)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健全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制度,全面定期开展调查、监测和评估,查清水生生物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加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切实保护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进一步完善休渔禁渔制度,适当延长禁渔期。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规范经营利用行为,切实加强对中华鲟、江豚、中华白海豚、斑海豹、海龟等重点物种的保护。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加强监测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