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

(十) 逐步压减国内捕捞能力。改革完善海洋渔船控制制度,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强化分级分区管理,加大减船转产力度,提高减船补助标准,落实渔船报废拆解补贴,逐步压减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到2020年国内海洋捕捞能力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5%,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150万千瓦。实施内陆渔船总量控制,到2020年各地渔船控制在2008年的数量以内。积极推进长江、淮河等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通江湖泊捕捞渔民退捕上岸。探索将“捕鱼人”转为“护渔员”的政策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