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7.

7.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公布)

将第八条第五项中的“具有自育品种”修改为“具有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自育品种”。

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副证注明生产种子的作物种类”修改为“副证注明作物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