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的安全评价工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