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申报和审批 第二十七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申报和审批 第二十七条 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交纳评价费和检测费。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