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