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外使用,对处罚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