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四章 文书归档及管理 第三十八条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文书归档及管理 第三十八条 卷内文书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