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四章 文书归档及管理 第三十七条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文书归档及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多案合并组卷。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