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罚没物品处理记录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罚没物品依法进行处理的记载。

处理记录应当载明对罚没物品处理的时间、地点、方式,参与处理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