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六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六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决定行政处罚的外,执法人员经初步调查,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涉嫌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报本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