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2001年) 第四章 报账凭证管理 第十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2001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报账凭证管理 第十四条 县级报账必须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不予报账。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