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报账程序 第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200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报账程序 第十条 多种经营项目的财政无偿资金,由用款单位凭有关真实、有效凭证据实报账。经县级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及时拨付资金。 第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