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资产和负债管理 第二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资产和负债管理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农发机构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所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款项、财政应返还额度、参股经营投资、预付工程款、材料、在建工程、竣工工程。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