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十三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章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