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项目管理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确定的以下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模建设,注重效益;

按项目管理、按立项条件择优选择;

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按项目确定资金,集中投入,不留缺口,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