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实行推广队伍多元化。要在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支持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充分调动科技机构、大中专院校和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专业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

实行推广队伍多元化。要在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支持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充分调动科技机构、大中专院校和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专业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

实行推广行为社会化。各级政府要保证推广工作的费用以及推广工作的条件。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主要由政府支持的推广机构承担,实行低价或免费政策。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民去推广。

实行推广形式多样化。鼓励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协会、企业及农民,以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加快农业技术中介、咨询、信息服务组织的建设步伐。允许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服务、转让、承包的效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