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条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