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2019年)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201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鉴定机构应通过平台公布监督投诉联系方式,便利公众对获证企业及产品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关注相关职能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监测获证产品有效期满注册情况,加强获证产品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