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