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