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规定是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向农机用户承担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 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另有约定的,销售者的三包责任依照约定执行,但约定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