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修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