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五章 农机产品三包责任 第二十九条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农机产品三包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三包有效期内,农机产品因出现同一严重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仍出现同一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农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除因易损件外,农机产品因同一一般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又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的,农机用户可以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机发票,选择更换相关的主要部件或系统,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