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201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参加勘查的农机事故处理员、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现场图、勘查笔录和询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当事人拒绝或者无法签名、捺印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