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瞒报、拒报。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