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