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变更监管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已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确保审批与监管权责统一。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