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三)
(三) 加强流通管理,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监测,确保食品生产源头可追溯。明确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主体资质要求及食品安全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市场,要限期整改。规范食品储藏运输管理,建立食品送货车辆备案制度,鼓励生产企业、批发主体发展冷链物流,确保储运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加强入网食品销售主体资质审查,落实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