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发布机关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总社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供销合作社: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 治理工作总体要求

(一) 基本原则 (二) 目标任务 (三) 治理重点 1. 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 2. 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3. 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4. 重要时点:节假日、婚丧嫁娶、农忙耕种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

三、 立即采取强有力监管措施

(一) 聚焦突出问题,迅速开展专项整治 (二) 强化生产管控,严格执行许可制度 (三) 加强流通管理,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四) 规范市场销售,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四、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 完善农村综合治理 (二) 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三)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四) 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

五、 强化工作保障

(一) 压实管理责任 (二) 加大政策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