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2018年) (十三)

(十三) 支持加工企业反哺奶农。采取加工企业与奶农相互持股等形式,建立互利共赢的纽带。采用养殖圈舍和奶牛入股、补贴资金入股等方式,鼓励加工企业通过二次分红、溢价收购、利润保障等支持奶农,切实保障奶农合理收益,引导养殖向专精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