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2019年) 五、

五、 管理要求

为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对未报告、系统校验不合格进出港的渔船,管理部门应实行重点监控检查。对报告虚假信息或拒不整改的渔船,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